专家建议 | 学校幼儿园开学前后防控疫情安全管理工作指南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较为严峻,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已经发布延期开学的通知。为了有效保护学生和儿童健康安全,防控新冠肺炎等传染病,学校、幼儿园在开学前的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中,以及在开学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期间,需要完善哪些防控管理制度、开展哪些准备工作?如何开展疫情预防、监测、报告、处置工作、需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这些问题备受学校关注。

本文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次新冠疫情防控情况,为学校、幼儿园提出防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的一些建议,希望学校结合本校的情况进行参考。

第一部分:开学前准备工作

鉴于目前学校、幼儿园处于延期开学期间,首先介绍开学前学校应开展的工作。开学前这段时期非常重要,需要学校、幼儿园提前部署、准备各项工作,这部分工作准备的充分与否,直接决定着开学后各项防控工作开展的效果。

一、审查、完善本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体系,结合本次新冠疫情,增强防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注意审查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内容上要把常态化的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与疫情防控紧急状态下的要求相结合,在疫情发生的特殊时间,要注意审查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是否包括以下内容以及相关制度内容是否科学、规范、明确、完善、实用

1、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规定消毒隔离用品采购流程,开学前对消毒药品、器械以及口罩等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充足,保障防护用品质量,制定存储和使用管理规定,设计本校统一规范的消毒记录表,明确污染物处置流程。

2、每日晨检、午检及登记制度。安排晨检、午检责任人,制定晨检、午检工作记录表,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规定审核和汇总晨检、午检信息的责任人、时间和内容。

3、儿童和学生因病缺勤信息的汇总、报告、病因追踪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因病缺勤信息的汇总、联系家长和病因追踪,强化晨检、午检责任人在开展晨检、午检工作中及时发现学生是否因病缺勤的信息,并汇总、报告至学校、幼儿园设置的专门负责人。

4、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学生和儿童健康电子档案,对教职员工、学生或儿童是否在京、返京时间、是否健康、是否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是否牵涉重点疫情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小区)以及治疗康复、医学观察、自我隔离等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信息。根据掌握的信息,提前确定开学后需要进行主动监测和健康巡查的学生或儿童以及监测管理、健康巡查工作要求,明确依法保护学生、儿童的个人信息的工作要求。

5、传染病信息上报制度。明确新冠疫情、传染病信息报告流程,并在学校、幼儿园显著位置张贴报告流程,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明确并落实信息报告人,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学校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处置情况,发现新冠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医疗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治疗及消毒等防疫措施。

6、家长信息通报制度。提前检测、登记监护人或照料人有效联系方式,设置紧急联系人,便于发现学生或儿童未按要求正常到校到园、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时,确保能够及时告知其家长。

7、错峰上下学制度。制定适合本校情况的人流错峰管理方案,规定不同年级入校、放学的不同时间,提前划定不同班级的家长接送地点,实现开学后教师、学生错峰上下班、上下学,分散人流。

8、新冠疫情及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开学前组织校医或保健老师开展有针对性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培训,制定针对师生的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新冠肺炎宣传教育方案,使师生能够正确掌握新冠肺炎及其他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方法、主要症状和疫情报告标准、报告流程。

9、疫情防控宿舍管理制度,对于必须提供住宿服务的学校,应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强宿舍防控疫情要求,强化宿管员责任,制定卫生清洁、消毒工作方案,设置巡查负责人和巡查职责,明确应急情况处理方案,规定宿管员与班主任老师信息通报机制。

10、合法用工及内部人员矛盾排查调处制度。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内部人员联系及矛盾的发现、调处方案,及时增加因新冠疫情特殊情况的用工及请销假制度,调整财务相关规定,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因患病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作报酬及合法权益。

二、完善新冠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防控机制,做好工作规划,将校内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务。

1、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承担校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实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例如依法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检查,及时审核、报告疫情信息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

2、建立健全应对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校长、副校长分工负责,并将责任分解到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责任到人。

3、按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兼职卫生保健教师,寄宿制和学生人数600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卫生室,其他学校设置保健室,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预防工作,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传染病的预防,遇疑似新冠肺炎或其他传染病、疑难病症及时隔离送医救治。

三、制定本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开学时组织一次演练。结合演练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开学后发现疫情疑似或确诊病例、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四、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消毒及整治力度。提前按疫情防控要求对校园教学楼、运动场馆、图书馆、食堂、宿舍、洗手间、过道、门岗以及师生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等地方进行充分消毒,配合卫生部门的检查、排查与确认。

五、排查、统计教职员工、学生或儿童疫情防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在京、返京时间、是否健康、是否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是否牵涉重点疫情地区(或发生确诊病例的小区)以及治疗康复、医学观察、自我隔离等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报备。

六、对重点学生、儿童开展心理关怀。加强对学生、儿童的心理健康和负面情绪疏导工作,尤其是对准备中考、高考的学生、在外地因疫情不能返京或在重点疫情地区的学生、儿童,通过网络、电话多种方式给与必要心理咨询和疏导。



未完待续,下期将介绍第二部分:防控疫情 学校幼儿园开学后的工作。



作者简介

张雪梅,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丰台区妇联兼职副主席,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儿童工作智库专家,幼师、中小学教师国培项目专家,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社会建设委委员,北京市政府特邀建议人,丰台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民盟丰台区工委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