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六问”


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话题,是当今全球范围内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热门话题。在今年中国“两会”期间,很多代表、委员也都在为如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谏言献策,社会各界也都非常关注。但是,如何理解互联网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的影响?到底什么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如何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很多基础问题大家似乎还没有想清楚。在对基础问题没有形成共识的时候,不同的人基于不同认识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就提出了不同的立法政策建议,以致建议是零散的,甚至是互相矛盾的。我认为,为了更好推动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首先需要认真思考、研究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六个基础问题。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2019年3月26日,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向社会发布《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57.7%)。必须看到的基本趋势是,所有未成年人都难以回避互联网的影响。

未成年网民

但当前大家所热烈讨论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似乎不是一个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越来越扮演了不同角色。互联网快速发展成为一个人际交往平台,这里涉及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问题,比如欺凌、色诱;互联网也是一个媒介平台,这里涉及到暴力、色情等有害未成年人成长的信息问题;互联网还是一个消费平台,这涉及到未成年人财产权益保护问题;互联网更是一个娱乐平台,未成年人面临着网络游戏的诱惑以及成瘾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网络相关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将会更加广泛、复杂,这些问题背后所涉及的法律也将存在很大差异。

所以,如何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如何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通过专章来规范当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关键问题?这是巨大的挑战。公众从自身经验以及兴趣出发,往往关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不同问题,比如很多人关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其实在是关注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问题,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从立法政策制定的角度出发,如何全面理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如何在纷繁复杂的问题以及法律体系中抓住问题本质,纲举目张,制定有效法律政策以引领这项事业健康发展?这是需要我们认真讨论、长期研究的。


二、互联网对未成年人是利大还是弊大?

互联网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想回到没有互联网的日子已经不可能了。那么,互联网对未成年人是利大还是弊大?这一问题将直接影响成年社会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基本态度以及网络治理的方法策略。

未成年人属于网络世界的原住民,网络可以满足他们对于学习、娱乐、交友、展示自我等多种需求,展示了网络有利的一方面:未成年人可以参加网上培训、课程学习和线上交流指导,网络为他们提供了更多获取知识的途径;网络改变了未成年人的思维方式,他们会运用非线性思维方式思考问题,并透过网状的联系来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了未成年人的创造能力;网络改变了传统的交易和交流模式,未成年人足不出户就与世界建立了快捷联系,能够较好满足他们观察世界、对外沟通与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未成年人可以放下顾虑,向网友倾诉心事,而不必面对与父母家人沟通的压力与障碍……

未成年人属于网络世界的原住民

当然,网络带给未成年人的伤害一直为社会所诟病,甚至有无奈的家长发出“网络毁了一代人“的愤慨,从而全盘否定网络对未成年人的正面影响。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发育还不成熟,对网络风险的防御能力不足,因此,令成年社会担心的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巨大伤害的网络成瘾、比传统性侵行为更为隐蔽的网络性侵、形式复杂的网络欺凌、不理智的网络消费和误导未成年人价值观的大量有害信息等等,都是网络带来的风险和伤害。

网络带给未成年人的是利大还是弊大?具体哪些内容和方式更为有利、哪些内容和方式存在更多问题?通过哪些立法政策抑弊扬利?这都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三、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是“堵”还是“疏”?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青联界别建议对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被媒体广泛报道。青联界别的这一倾向于“堵”的建议几乎受到网民一边倒的支持,央视新闻以《这个行业禁止未成年人“涉足”?网友一致说好!》为题发布微博、微信,“这一次网友意见很一致……”。在当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政策讨论中,有很多严苛的禁止内容。我对类似禁止条款也在认真思考,这些禁止条款是必要的吗?规定了这些禁止条款就能实现我们最初的立法目标吗?

两会期间,政协青联界别建议禁止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

问题似乎并不是这么简单。不可回避的是,人类社会正在迅速实现互联网以至物联网化,未来一代的生活和工作都将越来越离不开网络。当下孩子是否具备健康的网络素养,不仅将影响着他们参与未来社会竞争的能力,也会影响一个国家的竞争力。如果我们过于强调“堵”,通过各种措施隔离孩子与网络的连接,那么必将限制孩子们网络素养的培养,其结果可能是与我们的希望相反的。

与孩子们相关的问题,离开孩子的参与是难以很好解决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问题,当前是立法政策制定者、企业、家长和学校都有很多热烈的讨论。但遗憾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孩子的声音被忽视了。未成年人参与这个过程的讨论,不仅是他们的权利,也真正关系到最终能否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相信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看法存在很大差异。但立法政策制定者的使命,是不仅要倾听到父母的声音,也要倾听到孩子们的声音,在不同主体以及不同声音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以找到更为科学的解决思路。


四、如何平衡未成年人的身份确认和隐私保护?

Facebook“数据门”事件引发全球热议,让个人信息和数据保护一时成为热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过程中,我国当前立法政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要确定未成年人的身份,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其特殊保护。人脸识别、指纹登陆、身份信息等都是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必备手段,我国公开征求意见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曾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以下称“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有效识别未成年人用户,并妥善保存用户注册信息。国家鼓励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发网络游戏产品年龄认证和识别系统软件。”那么问题是,通过各种方式确认身份,网络公司就不可避免地收集了未成年人的大量个人信息,那么如何保障这些信息不会被滥用?又如何保障这些信息不会被泄露?换句话说,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我们首先强化了对其个人信息的收集,这个过程是否就是侵害未成年人隐私权的过程?或者说这个过程就埋下了未成年人隐私权受到严重侵害的风险?尤其是在互联网公司高度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未成年人的信息必然被大量外国公司轻易收集,这是否又会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重大风险?

Facebook“数据门”事件引发全球热议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副执行主任法图玛塔·恩达耶女士所说,未成年人在网上留下的“数字足迹”可能会面临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的风险,但是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往往无法完全理解,从而也不能作出有效的风险应对。世界范围内,对于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隐患的担忧成为了主要社会和政治议题,以欧盟GDPR为代表的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已然出台。我国与国际趋势相呼应,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了学术研究和合规实践的热门焦点,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立法和行业规范是我国未来的发展方向。那么,如何在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过程中有效保障其隐私权?是否必须实现对未成年人的身份确认?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如何寻求身份确认与隐私权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这将是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政策的难点。



五、如何平衡政府、企业、家庭、学校各方的责任?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不能单靠政府、企业、家庭、学校中的任何一方来完成,多方共治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如何平衡政府、企业、家庭、学校各方的责任?哪一方所占权重更大?站在不同的视角就会提出不同的看法。

政府希望通过推动立法、制定政策,不仅督促企业承担更多责任,也希望家长、学校发挥起有效作用;越来越多企业在承认自身要承担更多责任基础上,也希望政府、家长、学校要积极履责,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马化腾就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风险识别“适龄提示”制度、“全民网络素养”规划;面对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的孩子,很多父母手足无措,纷纷呼吁国家要立法、企业要担责,比如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167位全国人大代表致信全国人大,希望立法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在这样一项复杂、全新、艰巨的挑战面前,每一方都希望其他几方发挥更多作用。但如何平衡各方的主要职责?如何有效发挥政府、企业、家庭、学校各方的正面作用,最大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这或许是一个要长时间讨论和博弈的问题。

马化腾呼吁建立“全民网络素养”规划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是回应这个问题的一个历史契机,全国人大应当通过立法明确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政府、企业、家长和学校的具体职责,其中至少要明确的是:政府要制定可操作的具体政策并监督落实;企业尤其是大的互联网平台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要建立平台基础上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父母要学习更多家庭教育的新理念、新方法,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方法,以教育、管理、保护好未成年人;学校应该开设单独的课程,以培养未成年人学生的网络素养。



六、如何平衡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中未成年人保护的关系?

互联网发展成为现实世界基础上的虚拟社会,与现实世界将紧密融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也不仅仅是网络问题,还将会涉及现实世界中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各种问题。在我国现实世界未成年人保护基础还很薄弱的背景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就会更加复杂、艰难。

在电影“头号玩家”中,虚拟与现实不过是一副VR眼镜的区别

很多人认为未成年人犯罪与互联网有着密切关联。一位研究者结合当地法院五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析得出结论,七成未成年人犯罪与网吧有关,网络正在成为毒害未成年人的“电子海洛因”,网吧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罪恶源地”,应引起全国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部门和学校、家长的高度重视。有的研究认为八成甚至九成未成年人犯罪受到互联网的影响。如何看待现实世界未成年人犯罪这一国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与互联网的关系?如何看待网络沉迷、互联网欺凌等问题与现实世界的关联?

有一个问题必须强调,虽然我们日益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但其根源首先还是现实世界的问题。互联网发展成为现实世界基础上的虚拟社会,与现实世界将紧密融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仅仅是网络问题,其基础还是现实世界中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各种问题。在我国现实世界未成年人保护基础还很薄弱的背景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就会更加复杂、艰难。

比如大家都高度关注的网络成瘾问题。孩子不上网,到哪里去玩呢?现实世界有哪些可以吸引孩子玩耍的地方呢?每到暑期,在农村都会发生孩子游泳溺亡的事故,我们总在强调安全以及父母的管理,但在盛夏,不让孩子去游泳,让孩子去哪里玩耍呢?在城市规划中,又为孩子们建设了多少公共的玩耍、嬉戏场所呢?城市里高楼林立、道路纵横,除了一些珍贵的还经常限制人踩踏的绿地,哪里还有孩子们自由玩耍的空间呢?最后的结果,既然缺乏室外玩耍的空间,既然室外玩耍面临溺亡、交通事故等各种危险,那就干脆去玩网络游戏吧。这对很多家长和孩子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我们曾经对援助过的100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析,70%的涉罪未成年人未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些甚至没能小学毕业,这些孩子流落到社会上,缺乏父母管教、学校教育,滋生了不良行为,其犯罪又岂止是网络影响这么简单?

未成年人游戏成瘾

所以,网络只是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一个问题,也可以说将是一个日益重要的大问题,但绝不是所有问题的症结。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离不开现实世界的努力,将现实社会的未成年人问题都归咎于互联网,不仅是草率的、也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们只有全面构建现实世界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才能有效推进网络保护制度的发展。

互联网发展非常快,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在上述六个问题中,有些可能已经引起了关注甚至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但都还缺乏深入的研究。我们希望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都来关注包括网络保护在内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以在保障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基础上,促进中国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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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佟丽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中共十八大代表、北京市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北京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中联部法律顾问,民政部、全国总工会等法律专家团队成员,美国耶鲁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先后参与上百部法律法规政策的起草或论证,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法律政策改革的主要参与者。全国劳动模范,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两次“全国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受到习近平等多位中央领导同志接见。出版有《为了正义》、《走进联合国》、《未成年人法学》、《谁动了他们的权利》等60余种法律类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