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天复工,必知的六个法律问题
这是一个不平凡的春节,假期延长却无惊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规定,1月31日(正月初七)应该复工。因新型冠状病毒逐渐席卷全国,势头之猛,让人措手不及。1月26日(正月初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明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将春节假期从初六延长至初九。
![](https://zhichenglawyers.com/wp-content/uploads/2020/02/wxsync-2020-02-c64369209054b70daa8990819fd4df22.jpg)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律师
这是一个不平凡的春节,假期延长却无惊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规定,1月31日(正月初七)应该复工。因新型冠状病毒逐渐席卷全国,势头之猛,让人措手不及。1月26日(正月初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明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将春节假期从初六延长至初九。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