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的建议


心系武汉


第一,建议在开展募捐工作中一定要保证合法合规,重点是没有募捐资格的不要开展慈善募捐工作,有募捐能力和资源的,可以采取联合劝募的方式将资金募集到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第二, 对于疫情紧急,对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公益组织已经做了做募捐的,建议首先确保机构有较成熟的医疗物资采购途径,保证采购物资符合国家标准,其次,保证物资能运送到湖北,最后,一定要做好信息公开的工作,包括接受的款项明细,款项用途,采购的物资明细等等,这个是最为核心的。

第三,不要恶意猜测湖北红会和慈总,他们也不容易,也想把工作做好,但是现在各方面捐赠的信息和物资太多,处理需要大量人力物力,也需要统一协调,湖北当地和省外的慈善组织应该考虑如何帮助他们把工作做好,而不是单纯的指责。

议湖北指定的五家慈善组织共同组成一个联合行动小组,统一协调和安排,整体清点捐赠物资,梳理各个医院的需求,建立系统来做好物资的清点发放工作。同时,让湖北当地优秀的慈善组织从业人员共同参与这个工作,线上线下招募更多专业的志愿者来参与上述工作(包括财务、法务、媒体等专业志愿者)。

面对的各种质疑时候,联合行动小组也可以公开整个工作机制,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职责、采购的流程、接受捐赠和发放捐赠物资的流程、有必要的可以公布捐赠协议,采购协议、捐赠票据等材料,回应公众的质疑。

第四,湖北省外的公益组织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参与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肺炎的防疫工作,比如环保类型的机构,参与救援的方式发挥专业特长,考虑一下那么多的医疗物资使用以后如何安全环保的处理,是集中销毁还是分类处理,这个需要环保类型慈善组织来考虑。比如心理类型的慈善组织,考虑如何应对武汉当地的心理咨询的需求,设立相关的公益项目。

设立相应公益项目的时候,慈善组织不能想当然,一定要做基础的调研,湖北当地到底需不需这些公益项目。

第五,已经募集了资金的慈善组织在采购物资的时候,也要保证物资采购的合规合法,包括物资的资质问题,物资来源问题,对于大额采购应该线上组织一个专家采购小组共同决策,并且做好信息公开。

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坚持法治思维来处理问题,如果因为情况紧急,什么都不管不顾了,整个社会就乱了。最后,还是那一点,参与抗疫行动,不仅仅是募集资金的问题,更应该发挥慈善组织专业能力,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湖北省外慈善组织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参与救援、力所能及,同时也要做好自身的防控工作。

作者:何国科,北京致诚社会组织矛盾调处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专职从事慈善组织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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